巴彦淖尔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4-09-19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信访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各旗县区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2、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3、承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向各旗县区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5、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6、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8、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巴彦淖尔市信访局职责分工,巴彦淖尔市信访局内设办公室、办信督查科、来访接待科、网络信访科、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联合接访中心。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巴彦淖尔市信访局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扎实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抓好专项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信访工作示范县建设等重点任务的部署及落实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641.6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8.30万元,减少 -2.7%,变动原因:人员变动,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根据单位实际业务工作开展支出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9.57万元,增长 3.1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641.6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641.6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3.92万元,增长 3.87%,变动原因: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4.35万元,减少 10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 641.6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641.6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19.58万元,增长 3.15%,变动原因: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0.01万元,减少 -10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641.6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41.62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641.63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503.86万元,占 78.53%;

    本年项目支出 137.76万元,占 21.4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641.6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30万元,减少 -2.7%,变动原因:人员变动,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根据单位实际业务工作开展支出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2.15万元,增加 3.58%,变动原因: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641.62万元。与年初预算 659.9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7.2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506.3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9.66万元。其中:

    1.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43.62万元支出决算36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经费增加,追加预算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138万元,支出决算13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根据单位实际业务工作开展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66.9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41.1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8.09万元,支出决算1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预算一体化系统取数误差退休多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7.39万元,支出决算3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单位调出人员,缴纳职业年金,追加预算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57万元,支出决算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单位人员变动,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支出减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8.7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6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9.54万元,支出决算2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变动,机关行政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7.5万元,支出决算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39.6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4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8.19万元,支出决算3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变动,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503.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5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89万元、津贴补贴160.34万元、奖金7.9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6.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20.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4万元、住房公积金39.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8

    (二)公用经费 44.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46万元、邮电费1.88万元、取暖费9.35万元、差旅费1.96万元、公务接待费2.34万元、工会经费5.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37.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3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5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9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3万元、取暖费0.55万元、物业管理费26.5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11万元、会议费1.48万元、培训费2.38万元、劳务费29.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9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 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9.70万元,支出决算 8.34万元,完成预算的 85.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6.00万元,支出决算 6.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3.70万元,支出决算 2.34万元,完成预算的 63.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配套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8.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00万元,占 71.93%;公务接待费支出 2.34万元,占 28.0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6.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6.00万元,增长 100%,变动原因:因单位车辆报废,2023年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驻呼和浩特联络处调拨车辆1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3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34万元,接待10 批次,150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一是接待自治区信访局到我市调研、考察;二是接待其他盟市信访局到我市协调会商信访案件;三是接待旗县区信访局到我局对接信访业务工作;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79万元,增长 50.62%,变动原因: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配套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保障单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作相应安排。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和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和上年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44.0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7.29万元,增长 19.86%,变动原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3.3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7.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7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3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信访事务  1  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此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信访事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98分。全年预算数为138万元,执行数为137.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市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行动、“治重化积”专项工作等重点任务,着力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推动问题解决、压实工作责任,圆满完成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巴彦淖尔期间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安全保障任务和各项既定目标,全市信访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向好的总体态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需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加强项目及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项目资金使用成效。下一步改进措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信访事务经费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38.00

137.76

10

99.83

9.98

其中:财政拨款

0.00

138.00

137.76

——

99.83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扎实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抓好专项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信访工作示范县建设等重点任务的部署及落实情况。

2023年,市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行动、“治重化积”专项工作等重点任务,着力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推动问题解决、压实工作责任,圆满完成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巴彦淖尔期间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安全保障任务和各项既定目标,全市信访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向好的总体态势。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召开协调会议

正向

大于等于

32

32

10

10

 

督办案件

正向

大于等于

30

30

5

5

 

质量指标

信访积案化解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5

5

 

接访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转办案件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

5

5

 

项目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

 

5

5

 

成本指标

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50

450

元/天/人

5

5

 

差旅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800

800

元/天/人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定性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9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定性

 

效果明显

效果显著

 

10

9

 

可持续影响

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定性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9.43

%

10

10

 

总分

100

96.98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信访事务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信访事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品清           联系电话:0478-8658132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详见附件。

 

第六部分

详见附件。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doc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

备注:按决算公开编制要求,决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3年决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