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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发布时间:2026-08-20 16:43 文档来源: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分为总则、工资支付与清偿、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54条。条例重点从十个方面作出规范,从制度层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是规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制度,保障有钱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是创设人工费占工程款的比例和数额、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预拨付等制度,依法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治理欠薪问题的相应责任,保障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是依法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上传企业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信息,并规定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一次性付清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保障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是规定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从办理审批手续时就要落实资金来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实行人工费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从源头上根治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发生欠薪行为。

五是规定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用工情况都要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时上传数据信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名制用工行为。

六是实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政府负责制,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被纳入考核范畴,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七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实行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资金必须管欠薪、管项目必须管欠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职能,压紧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八是建立和规范欠薪失信行为认定、列入、公开、推送等信用管理制度,实行联合惩戒措施,欠薪失信主体将在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到惩戒和限制,提高欠薪成本、完善惩戒措施,让失信主体寸步难行。

九是设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归集和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欠薪线索,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各单位要把办理情况及时告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投诉、举报人,提高欠薪线索办理质效。

十是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建立定期通报、会商工作机制,实现欠薪线索受理、行政处罚、诉讼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等数据信息共享,形成了一套集行政处罚、立案侦查、法律监督、判决执行于一体的制度规范,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欠薪、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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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发布时间: 2026-08-20 16:43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分为总则、工资支付与清偿、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54条。条例重点从十个方面作出规范,从制度层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是规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制度,保障有钱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是创设人工费占工程款的比例和数额、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预拨付等制度,依法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治理欠薪问题的相应责任,保障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是依法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上传企业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信息,并规定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一次性付清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保障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是规定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从办理审批手续时就要落实资金来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实行人工费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从源头上根治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发生欠薪行为。

五是规定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用工情况都要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时上传数据信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名制用工行为。

六是实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政府负责制,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被纳入考核范畴,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七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实行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资金必须管欠薪、管项目必须管欠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职能,压紧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八是建立和规范欠薪失信行为认定、列入、公开、推送等信用管理制度,实行联合惩戒措施,欠薪失信主体将在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到惩戒和限制,提高欠薪成本、完善惩戒措施,让失信主体寸步难行。

九是设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归集和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欠薪线索,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各单位要把办理情况及时告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投诉、举报人,提高欠薪线索办理质效。

十是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建立定期通报、会商工作机制,实现欠薪线索受理、行政处罚、诉讼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等数据信息共享,形成了一套集行政处罚、立案侦查、法律监督、判决执行于一体的制度规范,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欠薪、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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