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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工作的规定》有关情况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1 15:11 文档来源:国家信访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一、为什么要出台这个《规定》?

此次出台的这个《规定》,是对2013年《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强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的规定》(国信办发〔2013〕16 号)进行的一次修改完善。2013年,国家信访局建立“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工作机制,对实地督查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强化“五个督查”,即坚持问题导向,实行精准督查;整合各方力量,实行统筹督查;严格方法步骤,实行规范督查;全程公开透明,实行阳光督查;加强跟踪问效,实行责任督查,确保真督实查、不走过场。2013年以来,我们先后聚焦涉农、涉地、涉房等信访突出问题,组织了15批实地督查,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疑难复杂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做好新时代督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适应督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结合近年来统筹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实践,形成了这个《规定》,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使实地督查在推动问题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规定》主要涵盖了哪些内容?

《规定》全文共8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的督查范围和国家信访局各司室的工作职责;二是对实地督查各环节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包括督查事项筛选、督查方案制定、督查情况报告和督查工作纪律等;三是对实地督查事项后续跟踪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跟踪责任、跟踪方式和责任追究等。

三、与2013年的《规定》相比,这个《规定》有哪些新的变化?

与此前的《规定》相比,这个《规定》重点突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突出实地督查的计划性。为落实中央关于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实行计划管理的要求,《规定》第一条、第三条明确: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实行统一计划,督查室负责编制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计划。即要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的督查计划开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督查工作任务;二是细化实地督查责任分工。《规定》第三条明确了实地督查由督查室牵头,办信司、来访接待司、投诉办、人事司、研究室参与配合的责任分工,以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压减了一些程序和环节。在确保督查质量的前提下,明确不开对接会、汇报会、反馈会,采取一对一访谈等,切实为基层减负。四是加强后续跟踪督办力度。《规定》第三条明确:督查室负责信访事项实地督查的后续跟踪工作,督促整改落实,报告工作情况。即实地督查事项后续跟踪督办责任,从原来由案源司室负责,调整为由督查室统一负责,对所有督查事项逐件跟踪督办。这项工作职责的调整是《规定》的一个重要变化,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实地督查工作统筹,把已实地督查事项的后续跟踪责任“统起来”,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到位。五是强化廉政纪律。《规定》第七条对实地督查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规定“督查组成员应当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国家信访局机关干部‘约法三章’和督查组成员‘十不准’等纪律要求。实地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组长应当就本组执行督查纪律情况进行专题说明。”这项规定把廉政要求贯穿到督查工作的全过程,也是防范督查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

四、对如何确保督查质量和督查效果,《规定》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是从严筛选督查事项。《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明确,督查事项筛选实行业务司室提供、督查室核选、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办公会研究“四道”把关,确保事项选精选准;二是配齐配强督查力量。《规定》第五条、第八条明确,督查组要抽调精干力量,邀请全国或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参与,必要时可协调有关部委联合督查,整合各方力量,提升督查权威。三是严格规范督查工作程序。《规定》第五条明确,实地督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实践中会严格落实“暗访、回访信访人、个别访谈、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查询系统”等规定动作,确保真督实查、不走过场。四是充分运用督查工作成果。实地督查结束后,统一向被督查省份反馈督查意见,并将督查结果和后续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开,进一步提升督查权威和公信力。

五、《规定》印发后,有哪些具体工作举措,确保跟踪督办落地见效,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规定》第六条明确了督查室对实地督查事项的后续跟踪责任。对此,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以钉钉子的精神,对每一件督查事项一盯到底。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对2013年以来实地督查事项进行逐一梳理,逐件建立跟踪台账,对照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开展对账督查。二是加强日常督办,压实工作责任。对梳理后发现的反映问题属实、督查意见未落实、群众仍反复信访的事项,通过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先行网上督办,要求有关地方汇报进展情况,限时办结。对网上督办后仍未化解的,通过发函督办、视频调度督办、约谈会商督办等方式,加强督查督办力度,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开展实地跟踪督查,一盯到底抓落实。对日常督办后仍没有明显效果,且涉及人数多、时间跨度长的疑难复杂事项,逐件形成督查方案,进行实地跟踪督查,通过“回头看”“再督查”,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到位,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树立工作权威。对因不作为、慢作为,导致督查意见落实不到位,问题久拖不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及时向有关地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同时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并将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工作的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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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工作的规定》有关情况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1-21 15:11

信息来源: 国家信访局

 一、为什么要出台这个《规定》?

此次出台的这个《规定》,是对2013年《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强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的规定》(国信办发〔2013〕16 号)进行的一次修改完善。2013年,国家信访局建立“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工作机制,对实地督查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强化“五个督查”,即坚持问题导向,实行精准督查;整合各方力量,实行统筹督查;严格方法步骤,实行规范督查;全程公开透明,实行阳光督查;加强跟踪问效,实行责任督查,确保真督实查、不走过场。2013年以来,我们先后聚焦涉农、涉地、涉房等信访突出问题,组织了15批实地督查,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疑难复杂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做好新时代督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适应督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结合近年来统筹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实践,形成了这个《规定》,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使实地督查在推动问题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规定》主要涵盖了哪些内容?

《规定》全文共8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的督查范围和国家信访局各司室的工作职责;二是对实地督查各环节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包括督查事项筛选、督查方案制定、督查情况报告和督查工作纪律等;三是对实地督查事项后续跟踪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跟踪责任、跟踪方式和责任追究等。

三、与2013年的《规定》相比,这个《规定》有哪些新的变化?

与此前的《规定》相比,这个《规定》重点突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突出实地督查的计划性。为落实中央关于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实行计划管理的要求,《规定》第一条、第三条明确: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实行统一计划,督查室负责编制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计划。即要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的督查计划开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督查工作任务;二是细化实地督查责任分工。《规定》第三条明确了实地督查由督查室牵头,办信司、来访接待司、投诉办、人事司、研究室参与配合的责任分工,以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压减了一些程序和环节。在确保督查质量的前提下,明确不开对接会、汇报会、反馈会,采取一对一访谈等,切实为基层减负。四是加强后续跟踪督办力度。《规定》第三条明确:督查室负责信访事项实地督查的后续跟踪工作,督促整改落实,报告工作情况。即实地督查事项后续跟踪督办责任,从原来由案源司室负责,调整为由督查室统一负责,对所有督查事项逐件跟踪督办。这项工作职责的调整是《规定》的一个重要变化,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实地督查工作统筹,把已实地督查事项的后续跟踪责任“统起来”,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到位。五是强化廉政纪律。《规定》第七条对实地督查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规定“督查组成员应当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国家信访局机关干部‘约法三章’和督查组成员‘十不准’等纪律要求。实地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组长应当就本组执行督查纪律情况进行专题说明。”这项规定把廉政要求贯穿到督查工作的全过程,也是防范督查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

四、对如何确保督查质量和督查效果,《规定》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是从严筛选督查事项。《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明确,督查事项筛选实行业务司室提供、督查室核选、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办公会研究“四道”把关,确保事项选精选准;二是配齐配强督查力量。《规定》第五条、第八条明确,督查组要抽调精干力量,邀请全国或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参与,必要时可协调有关部委联合督查,整合各方力量,提升督查权威。三是严格规范督查工作程序。《规定》第五条明确,实地督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实践中会严格落实“暗访、回访信访人、个别访谈、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查询系统”等规定动作,确保真督实查、不走过场。四是充分运用督查工作成果。实地督查结束后,统一向被督查省份反馈督查意见,并将督查结果和后续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开,进一步提升督查权威和公信力。

五、《规定》印发后,有哪些具体工作举措,确保跟踪督办落地见效,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规定》第六条明确了督查室对实地督查事项的后续跟踪责任。对此,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以钉钉子的精神,对每一件督查事项一盯到底。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对2013年以来实地督查事项进行逐一梳理,逐件建立跟踪台账,对照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开展对账督查。二是加强日常督办,压实工作责任。对梳理后发现的反映问题属实、督查意见未落实、群众仍反复信访的事项,通过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先行网上督办,要求有关地方汇报进展情况,限时办结。对网上督办后仍未化解的,通过发函督办、视频调度督办、约谈会商督办等方式,加强督查督办力度,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开展实地跟踪督查,一盯到底抓落实。对日常督办后仍没有明显效果,且涉及人数多、时间跨度长的疑难复杂事项,逐件形成督查方案,进行实地跟踪督查,通过“回头看”“再督查”,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到位,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树立工作权威。对因不作为、慢作为,导致督查意见落实不到位,问题久拖不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及时向有关地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同时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并将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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