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林,中共党员。自1999年3月踏上人民调解岗位,他始终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使命,在基层法治服务一线默默耕耘二十五载。现担任杭锦后旗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旗综治中心首席人民调解员。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心系群众的赤诚情怀,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数千起,尤其在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化解中成绩突出,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的优秀践行者。
初心如磐履职尽责:二十五年岗位淬炼
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刘凤林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党员的初心与担当。
1999年3月,刘凤林以司法助理员的身份开启基层法治工作之路。一路走来,他凭借过硬的综合能力,先后担任乡镇司法所长、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旗司法局社区矫正办主任、旗医疗纠纷及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24年12月,杭锦后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特聘他为首席人民调解员,并专门设立“刘凤林工作室”,为他发挥专业特长、开展调解工作搭建优质平台。二十余年多岗位的历练,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也让他对基层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二十五年来,刘凤林扎根基层一线,始终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工作目标,累计成功化解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2024年以来,他重点攻坚劳动争议类纠纷,先后调处矛盾96起,涉及金额超200万元,用心用情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辖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筑牢根基。吴某工伤赔偿纠纷一案,便是他用心调解、巧解难题的典型缩影。
2022年10月31日傍晚,辖区某企业员工吴某在下班途中骑行摩托车时,不慎撞上路边电线杆,造成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骨折等重伤。事发后,企业先行垫付7万元医疗费用,随后却以事故不在工作时间、不属于岗位责任范畴为由,拒绝承担后续赔偿。加之该企业未为吴某缴纳工伤保险,高额的治疗费用让本就普通的家庭陷入困境。
2024年12月,当地人社部门依法认定吴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但涉事企业对此结果不服,准备提起诉讼。迟迟无法落实的赔偿、持续增加的医药费,让吴某家属情绪激动,多次走上信访渠道,双方矛盾不断升级。为及时化解风险、妥善处置纠纷,旗人社局将案件交由劳动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处理,由刘凤林牵头开展调解工作。
2025年2月8日接手案件后,刘凤林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沟通协商,摸索出查事实、讲法律、析利弊、促和解的工作方法。他逐一核对事故经过、出行路线、伤情鉴定等全部证据,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开展精准普法,详细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结合典型案例清晰界定“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明确此次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与此同时,他立足企业长远发展,耐心剖析诉讼带来的信誉损耗、时间成本等问题,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经过三次面对面悉心调解,涉事企业最终认可工伤认定结果,主动放弃行政复议与诉讼权利。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企业于2025年2月28日前,一次性向吴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7万元,双方就此厘清所有纠纷、解除劳动关系。一起僵持近两年的矛盾圆满化解,当事人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在做好个案调解的同时,刘凤林依托工作室平台,总结提炼出普法先行、共情疏导、精准施策的特色调解工作法,悉心带教、培养多名青年调解骨干。他坚持“调解一起案件,开展一轮普法,惠及一方群众”,在调处纠纷过程中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累计开展现场普法宣传500余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滋生。
工作多年来,刘凤林始终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头、抓在手上。面对情绪激动、诉求各异的当事人,他始终保持耐心、细心与同理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用真诚真心赢得群众信任。
他的调解室里常年备着热水、民情记录本,只要群众有需要,无论白天黑夜、节假日与否,他都第一时间响应。为摸清实情、理顺矛盾,他常常放弃休息时间,奔走在企业、村落之间。同事们都笑称他是不知疲倦的“拼命三郎”,面对再棘手、再复杂的纠纷,他从不推诿退缩;在群众眼中,他是贴心靠谱的“自家人”,总能换位思考,真心实意为大家排忧解难。
履职路上,刘凤林始终坚守原则、秉公处事,严格遵守党纪法规与各项纪律要求。他常说:“公平公正是人民调解的生命线,一旦收受群众分毫好处,做事便难以挺直腰杆。”面对当事人送来的礼品、发出的宴请,他始终坚决拒绝。每一起调解案件都全程留痕、结果公开,让每一次处置都经得起监督和检验,用言行树立起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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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15 10:25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
刘凤林,中共党员。自1999年3月踏上人民调解岗位,他始终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使命,在基层法治服务一线默默耕耘二十五载。现担任杭锦后旗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旗综治中心首席人民调解员。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心系群众的赤诚情怀,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数千起,尤其在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化解中成绩突出,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的优秀践行者。
初心如磐履职尽责:二十五年岗位淬炼
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刘凤林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党员的初心与担当。
1999年3月,刘凤林以司法助理员的身份开启基层法治工作之路。一路走来,他凭借过硬的综合能力,先后担任乡镇司法所长、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旗司法局社区矫正办主任、旗医疗纠纷及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24年12月,杭锦后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特聘他为首席人民调解员,并专门设立“刘凤林工作室”,为他发挥专业特长、开展调解工作搭建优质平台。二十余年多岗位的历练,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也让他对基层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二十五年来,刘凤林扎根基层一线,始终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工作目标,累计成功化解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2024年以来,他重点攻坚劳动争议类纠纷,先后调处矛盾96起,涉及金额超200万元,用心用情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辖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筑牢根基。吴某工伤赔偿纠纷一案,便是他用心调解、巧解难题的典型缩影。
2022年10月31日傍晚,辖区某企业员工吴某在下班途中骑行摩托车时,不慎撞上路边电线杆,造成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骨折等重伤。事发后,企业先行垫付7万元医疗费用,随后却以事故不在工作时间、不属于岗位责任范畴为由,拒绝承担后续赔偿。加之该企业未为吴某缴纳工伤保险,高额的治疗费用让本就普通的家庭陷入困境。
2024年12月,当地人社部门依法认定吴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但涉事企业对此结果不服,准备提起诉讼。迟迟无法落实的赔偿、持续增加的医药费,让吴某家属情绪激动,多次走上信访渠道,双方矛盾不断升级。为及时化解风险、妥善处置纠纷,旗人社局将案件交由劳动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处理,由刘凤林牵头开展调解工作。
2025年2月8日接手案件后,刘凤林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沟通协商,摸索出查事实、讲法律、析利弊、促和解的工作方法。他逐一核对事故经过、出行路线、伤情鉴定等全部证据,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开展精准普法,详细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结合典型案例清晰界定“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明确此次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与此同时,他立足企业长远发展,耐心剖析诉讼带来的信誉损耗、时间成本等问题,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经过三次面对面悉心调解,涉事企业最终认可工伤认定结果,主动放弃行政复议与诉讼权利。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企业于2025年2月28日前,一次性向吴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7万元,双方就此厘清所有纠纷、解除劳动关系。一起僵持近两年的矛盾圆满化解,当事人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在做好个案调解的同时,刘凤林依托工作室平台,总结提炼出普法先行、共情疏导、精准施策的特色调解工作法,悉心带教、培养多名青年调解骨干。他坚持“调解一起案件,开展一轮普法,惠及一方群众”,在调处纠纷过程中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累计开展现场普法宣传500余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滋生。
工作多年来,刘凤林始终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头、抓在手上。面对情绪激动、诉求各异的当事人,他始终保持耐心、细心与同理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用真诚真心赢得群众信任。
他的调解室里常年备着热水、民情记录本,只要群众有需要,无论白天黑夜、节假日与否,他都第一时间响应。为摸清实情、理顺矛盾,他常常放弃休息时间,奔走在企业、村落之间。同事们都笑称他是不知疲倦的“拼命三郎”,面对再棘手、再复杂的纠纷,他从不推诿退缩;在群众眼中,他是贴心靠谱的“自家人”,总能换位思考,真心实意为大家排忧解难。
履职路上,刘凤林始终坚守原则、秉公处事,严格遵守党纪法规与各项纪律要求。他常说:“公平公正是人民调解的生命线,一旦收受群众分毫好处,做事便难以挺直腰杆。”面对当事人送来的礼品、发出的宴请,他始终坚决拒绝。每一起调解案件都全程留痕、结果公开,让每一次处置都经得起监督和检验,用言行树立起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