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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2023-03-31
信件主题 临河区财政不给领中级会计证
正文内容 23.3.28去临河区财政901室领取中级证书(编号:31701220915115200209),区财政:规定没有2020年继续教育不给领取证书,但与“财会【2018】10号第六条 :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符合(20年初级证编号:22015115104593);与本人情况相符的考友,杭后可以领为什么临河不能;报考前电话与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过,我符合报考条件并顺利通过考试,同时也符合国家大力支持成年人技能学习的政策,恳请领导予以解决,重拾备考注会的信心,万分感谢!
承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信访局
回复时间 2023-03-31
回复内容 请您向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会计科咨询,咨询电话0478-7807500